1995年,我省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。全省共设立西宁市、海东市、海西州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黄南州、果洛州、玉树州、青海油田和省直、格尔木、铁路共12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。截至2019年底,全省共有54.52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,累计缴存880.73亿元,缴存余额329.73亿元;累计提取551.00亿元;累计发放个人贷款527.92亿元,贷款余额247.80亿元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,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,改善职工居住条件,促进住房消费,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。